一、 规划修改背景
(一)新型城镇化战略机遇——省级试点市县之一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该规划为指导2015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该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两带三组团”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将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提升东部集聚发展带,建设西部生态文化带,依托湘南、洞庭湖、大湘西三大城市组团,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规划衡阳要全速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强衡阳枢纽港口及武广、湘桂高铁枢纽建设,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区域性现代服务业基地。祁东县是湘南城市组团中的一员,按照建设新型城镇化试点的要求,发挥综合优势,整合县域发展要素,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核心竞争能力,对接衡阳、永州、郴州,加强与大湘南核心城市的互动与交流,积极融入大湘南区域分工当中,提升祁东在区域中的地位。扩大祁东在衡阳西部地区的辐射及吸引能力,强化祁东大湘南板块增长极的作用、衡阳市域次中心的地位。
同时《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中将祁东县作为15个试点县县区中的一个,作为试点地区,祁东县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和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新方法和新举措。
(二)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依托湘江,加快千吨级港口建设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提出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县等9省2县,经济带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同期发布《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设以长沙为中心,连通株洲、湘潭、衡阳、娄底、岳阳、益阳、常德等城市的放射状城际交通网。
2015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5号),提出立足湖南现有 163公里长江岸线、一湖四水水运资源和铁路网、公路网及产业基础,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实现湖南四大板块与长江经济带各区域间的合作共赢。
为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1-2030年)》,根据该规划:①实施湘江千吨级航道工程。未来将以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为契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三湘四水,促进湖南与“一带一路”及长江沿岸地区海陆通道的互联互通。协调长江航道系统化治理,推进长江航道湖南城陵矶至武汉段整治工程,力争湘江、沅水达到国家规划的航道等级。②加快构建现代化港口体系。未来将加快主要港口集约化发展,统筹港口规划建设,优化港口功能布局,积极推进建设重点港口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的现代化港口体系。优先发展岳阳港、长沙港等核心港口,积极推动株洲港、湘潭港、常德港、衡阳港等地区重要港口建设。
湘江作为“四水”之一,流经祁东。在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框架下的,祁东县可以依托湘江,对接长江黄金水道,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抓住产业梯度转移和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祁东作为湘江永州至城陵矶千吨级航道上的一环,将会受益于该航道的提级建设,与岳阳这个通江达海的桥头堡互联互通,积极融入长江黄金水道,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祁东县为对接湖南省现代化港口体系的建设,正在建设归阳千吨级港口码头(该港口已列入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期间要新建的港口)以及河洲、粮市500吨级码头2个,随着湘祁水电站、土谷塘水电站、近尾洲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湘江航道等级提升,归阳、河洲、粮市码头的建成使用将使祁东具备通江达海之便利,祁东县水上大宗货物运输将直接通往长江大海,并能促进归阳工业园的发展,真正实现港口、园区、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2014年9月,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撤销祁东县洪桥镇、白鹤铺镇并设立四个街道的批复》(湘民行发[2014]10号)文件要求,洪桥镇、白鹤铺镇、双桥镇、风石堰镇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撤销洪桥镇、白鹤铺镇,设立洪桥、玉合、永昌、白鹤4个街道。洪桥街道辖21个建制村、9个居委会,总面积64.31平方公里;玉合街道辖17个建制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60.09平方公里;永昌街道辖20个建制村,10个居委会,总面积52.38平方公里;白鹤道辖17个建制村、7个居委会,总面积60.09平方公里;永昌街道辖23个建制村,11个居委会,总面积76.13平方公里。撤乡镇设街道,合理科学布局乡镇行政区划,推进农村城市化和现代化,有利于增强中心城区辐射能力和加快中心城镇建设,有利于推动集聚和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实力,为加速推进祁东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创造了有利条件。祁东县行政区划的调整意味着土地利用方向调整和区位改变,对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影响深远。
(四)祁东县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获省政府批复
2015年12月,湖南省省政府同意祁东经济开发区进行调区扩区的方案。到2020年,规划面积有原289.5公顷调整至839公顷。其中云鹤片区599公顷,归阳片区240公顷。新扩区域主要布局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家具制造等产业。届时,将大力实施“产业主导、园区带动”战略,强力推进“一区两园”建设(经济开发区、归阳工业园、云鹤工业园),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归阳工业园产业定位为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等产业。云鹤工业园产业定位主要包括家具、农副产品深加工、电子信息等低污染、低能耗产业,致力于做大做强家具产业。预计归阳工业园和云鹤工业园在2018年底将容纳生产企业200家,预计用地规模1150公顷,年产值至少达到260亿元,实现年税后利润45亿元,上缴税金5亿元。到2020年该开发区入园企业达280个,产值达到350亿元,实现年税后利润58亿元,上缴税金6.5亿元,预计用地规模达1500公顷。
(五)区域性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湘桂铁路复线的建成通车,“和谐号”动车组驶入祁东,湘桂高铁把祁东带入全国高铁网,祁东县迈入了“高铁经济”时代。娄衡高速已建成通车,途径祁东县四个乡镇,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县际交通条件、极大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拉动了内需、增加了就业,而且将从真正意义上终结祁东县城无高速公路、交通边缘化的历史。娄衡高速与衡枣高速在归阳镇交汇,归阳镇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娄衡高速的建成通车,使得祁东县城前往长沙路程将缩短到两小时以内,向南方辐射,从祁东县城到广县也正式纳入五小时经济圈,互通有无,异常便捷。湘桂高铁和娄衡高速的开通,使祁东20分钟可进入全国高速公路网,3小时可融入“珠三角”和“长三角”经济圈。
根据祁东县交通体系规划,未来祁永高速、祁邵高速以及多条国省干道的建设与改造,祁东将逐步形成“八纵八横”的快速便捷交通局面将会形成(八纵为娄衡高速、祁茶高速、衡枣高速祁东连接线、G234、S236、S218、S237、S231;八横为衡枣高速、祁永高速、衡祁快速干线、祁邵高速、G356、G322、S344、S346)。交通落后、出行不便呈狭长形的祁东,也将成为独具特色魅力、有优势的交通区位,并逐步建成以国道、省道为主线,县乡公路为干线,乡村道路为支线,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网络,使祁东重现“湘桂咽喉”交通要道地位。同时归阳千吨级港口码头的建成使祁东具备通江达海之便利。铁路、公路、水运等多方位的交通工具使得祁东县的区域优势进一步凸显。
(六)“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
湖南省响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力争在“十三五”末全面消除贫困的重要指示,积极推出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扶贫政策体系,打出了政策“组合拳”。在此背景下衡阳市对居住在深山、石山、地方病多发、无水源、生产资料缺乏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2015人均纯收入在2800元以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15年底,衡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4.41万人,共有7个县(市)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为13803户46806人,其中祁东县3613户13044人。
祁东县人民政府为切实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第一场硬仗,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目标,根据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祁东县实际制定了《 “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力争“一年启动、二年推进、三年完成”,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全县要完成3613户1304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祁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以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生态脆弱,灾害严重,生存恶劣,长远发展极为困难等急需搬迁的贫困户和危房户为重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最终实现全面小康。
二、县级规划评估与修改情况
通过现行规划实施,保障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式与战略变化,祁东县社会经济发展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现行规划出现了与区域经济发展不适应的情况。为确保规划更好地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等文件精神,祁东县人民政府委托技术单位于2015年启动了祁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
2016年12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暨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评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祁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议,原则通过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支持祁东县通过切块调整的方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如确有需要,可适当追加有条件建设区。按照规委会的要求,祁东县组织编制了《祁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订版成果于2017年4月20日通过了厅(局)会和专家的审查,并上报省政府批复。
根据规划修订版,本次规划修改后,祁东县耕地保有量调整为52610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8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46680公顷,较修改前增加8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较修改前保持不变。其他各类用地指标调整情况见表1-1。
表1-1 祁东县202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 规划目标年 (修改前) | 规划目标年 (修改后) | 修改前 后变化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 | 耕地保有量 | 54460 | 52610 | -185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46600 | 46680 | 80 | 约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9244.62 | 19244.62 | 0.00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5535.59 | 15535.59 | 0.00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5336.41 | 5336.41 | 0.00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6889.23 | 6889.23 | 0.00 | 预期性 |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5819.32 | 5804.78 | -14.54 | 预期性 |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2536.97 | 2535.19 | -1.78 | 约束性 |
补充耕地任务量 | 2546.79 | 2546.79 | 0.00 | 约束性 |
三、祁东县乡镇规划主要指标修改情况
根据现状发展基础、发展条件、未来发展趋势及区域影响力,坚持经济、社会、环境三效益统一,充分发挥县域资源优势,科学把握城镇空间扩展规律,促进城镇与产业合理布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大力发展重点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依托交通网络体系,形城“一主、一次、双轴、四核”的发展格局。一主指,县域发展的驱动中心、主中心,即祁东中心城区;一次指,县域发展次中心,即归阳产业新城;双轴指,指依托交通干道的南北向经济发展轴及东西向城镇带动轴;四核指,县域发展核、中心镇,分别为太和堂镇、步云桥镇、白地市镇以及河洲镇。即以祁东中心城区为综合发展中心、以归阳为产业中心,以太和堂镇、步云桥镇、白地市镇、河洲镇等为重点发展镇,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体制统一、规划统筹、资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优先保障重点城镇、重点轴带的用地需求,同时,强化一般乡镇规模控制为原则,分别制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预期性指标。
本次乡镇规划修改后,全县除四个街道办事处以外的20个乡镇规划主要指标汇总情况如下:修改后乡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87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573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249.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631.9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712.13公顷。本次乡镇规划修改严格落实了上级规划指标控制的要求,各乡镇指标调整情况见附表1。
表3-1 祁东县各乡镇规划指标调整方案表
单位:公顷
指标 | 洪桥街道、白鹤街道、 永昌街道、玉合街道 | 金桥镇等20个乡镇 | 全县合计 |
修改前 规模 | 修改后 规模 | 修改后-修改前 | 修改前 规模 | 修改后 规模 | 修改后- 修改前 | 修改前 规模 | 修改后 规模 | 修改后- 修改前 |
耕地保有量 | — | 5740 | — | — | 46870 | — | 54460 | 52610 | -1850 |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 | — | 5107 | — | — | 41573 | — | 46600 | 46680 | 80 |
建设用地 总规模 | 4343.00 | 4974.78 | 631.79 | 14881.62 | 14249.84 | -631.79 | 19244.62 | 19244.62 | 0.00 |
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 | 3833.99 | 3903.61 | 69.62 | 11701.59 | 11631.98 | -69.62 | 15535.59 | 15535.59 | 0.00 |
城镇工矿 用地规模 | 2649.21 | 2624.28 | -24.93 | 2687.20 | 2712.13 | 24.93 | 5336.41 | 5336.41 | 0.00 |
新增建设 用地规模 | 1957.25 | 2641.60 | 684.34 | 4931.97 | 4247.63 | -684.34 | 6889.23 | 6889.23 | 0.00 |
建设占用 农用地规模 | 1621.72 | 1965.77 | 344.04 | 4197.59 | 3839.01 | -358.58 | 5819.32 | 5804.78 | -14.54 |
建设占用 耕地规模 | 821.60 | 1109.81 | 288.21 | 1715.37 | 1425.38 | -289.99 | 2536.97 | 2535.19 | -1.78 |
四、祁东县乡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根据县级规划修订版成果,城乡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通过切块调整,交通水利用地均为落实预留指标。
(一)城镇工矿用地
增加:祁东县四个街道以外的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调入主要涉及归阳镇、白地市镇、太和堂镇、步云桥镇、河洲镇、风石堰镇、双桥镇等乡镇,合计需调入城镇工矿用地327.35公顷,主要用于满足归阳工业园、重点乡镇镇区未来发展需求,落实“十三五”时期亟需落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同时满足加油站、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减少:将现行规划已安排项目用地中,实际位置已发生变化或项目因其他原因取消的用地区域作为切块来源;同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调出原规划为城镇工矿用地现已划为基本农田的地块,减少面积为302.43公顷,主要分布在风石堰镇、金桥镇、河洲镇、步云桥镇等乡镇。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贯彻“农民集中居住、农业集中经营、农田集中耕作”的理念,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增加:祁东县四个街道以外的各乡镇规划修改调入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80.97公顷,主要用于中小学改扩建、村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村民集中建房等项目用地,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多的有风石堰镇、蒋家桥镇、白地市镇、太和堂镇、马杜桥乡等乡镇。
减少:调出的农村居民点包括两部分:①调入的城镇工矿用地占用了部分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导致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②对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调出原规划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现已划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调出;③根据本次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需求,为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用耕地指标,在全县范围内将原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调出。各乡镇合计调出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275.52公顷,主要分布在粮市镇、河洲镇、风石堰镇、白地市镇等乡镇。
表4-1 祁东县乡镇城乡建设用地调入、调出规模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 城镇工矿用地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调入 | 调出 | 净增减 | 调入 | 调出 | 净增减 |
金桥镇 | 0.00 | 29.44 | -29.44 | 0.00 | 0.00 | 0.00 |
鸟江镇 | 3.38 | 0.00 | 3.38 | 5.11 | 0.00 | 5.11 |
粮市镇 | 0.00 | 1.49 | -1.49 | 7.28 | 14.53 | -7.26 |
河洲镇 | 16.88 | 32.16 | -15.28 | 7.29 | 14.99 | -7.70 |
归阳镇 | 189.93 | 12.26 | 177.67 | 6.68 | 0.00 | 6.68 |
过水坪镇 | 11.81 | 17.55 | -5.74 | 4.11 | 0.00 | 4.11 |
双桥镇 | 16.71 | 0.00 | 16.71 | 1.29 | 0.00 | 1.29 |
灵官镇 | 2.88 | 10.10 | -7.22 | 5.76 | 0.00 | 5.76 |
风石揠镇 | 20.92 | 76.25 | -55.33 | 25.64 | 23.51 | 2.13 |
白地市镇 | 23.52 | 0.00 | 23.52 | 15.19 | 40.07 | -24.88 |
黄土铺镇 | 12.73 | 13.65 | -0.92 | 7.24 | 0.62 | 6.62 |
石亭子镇 | 1.62 | 0.00 | 1.62 | 4.50 | 20.21 | -15.70 |
官家嘴镇 | 0.25 | 22.99 | -22.74 | 4.71 | 2.19 | 2.52 |
步云桥镇 | 9.93 | 45.70 | -35.77 | 6.31 | 12.44 | -6.13 |
砖塘镇 | 0.00 | 10.94 | -10.94 | 14.06 | 32.39 | -18.33 |
蒋家桥镇 | 1.95 | 7.33 | -5.38 | 16.68 | 58.86 | -42.18 |
太和堂镇 | 14.84 | 0.00 | 14.84 | 13.26 | 27.47 | -14.21 |
马杜桥乡 | 0.00 | 22.56 | -22.56 | 12.34 | 1.22 | 11.12 |
凤岐坪乡 | 0.00 | 0.00 | 0.00 | 10.32 | 5.19 | 5.13 |
城连墟乡 | 0.00 | 0.00 | 0.00 | 13.22 | 21.83 | -8.62 |
合计 | 327.35 | 302.43 | 24.93 | 180.97 | 275.52 | -94.55 |
(三)交通水利用地
根据“十三五”规划交通用地项目安排,2015~2020年,完成衡阳至柳州电气化扩能改造工程、归阳专用铁路工程;完成高速公路衡阳—永州、高速公路祁东归阳—常宁蓬塘、娄衡高速祁东连接线(祁东互通—白云)、G234祁东洪桥—归阳、G322祁东县城改线、衡南泉湖至祁东老白鹤铺、G356祁东白地市—太和堂、S344祁东大桥—湘祁水电站公路、S231凤歧坪—城连墟公路、S237蒸园—太平桥公路、祁东金桥-风石堰公路、归阳通港大道、五龙至杨梅公路、祁东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完善农村公路,实现村村通水泥路;完成归阳航道站、粮市航道站、湘祁航道船闸建设等。
根据“十三五”规划水利用地项目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主要为湘江取水工程、县城防洪二期工程、郭家咀水库(杨家台水库上游)、青冲水库、曹口堰水厂、湘祁水电站、雅塘水库扩建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等。
已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项目合计需新增交通水利用地1277.90公顷。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规模控制在3390.11公顷以内,规划实施到2014年还剩余1895.41公顷,能满足本次规划修改的需求,因此全县交通水利用地指标不作调整。考虑到部分交通水利用地项目暂时不能确定具体范围,本次方案中将项目纳入交通和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县交通水利用地指标不作调整,由于线路布局的调整导致新增建设占用地类的差异。
(四)其他建设用地
由于位于太和堂镇的四明山森林公园升级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将大力发展旅游业。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充分考虑急需落地的旅游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拟调入22.41其他建设用地。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切块调整的方式来平衡。修改后,全县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发生变化。
表4-3 祁东县乡镇其他建设用地落实及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 其他建设用地调入、调出规模对比 |
调入 | 调出 | 净增减 |
太和堂镇 | 17.41 | 0.00 | 17.41 |
风石堰镇 | 5.00 | 0.00 | 5.00 |
白地市镇 | 0.00 | 5.00 | -5.00 |
金桥镇 | 0.00 | 4.12 | -4.12 |
鸟江镇 | 0.00 | 1.47 | -1.47 |
灵官镇 | 0.00 | 5.75 | -5.75 |
石亭子镇 | 0.00 | 3.88 | -3.88 |
官家嘴镇 | 0.00 | 2.19 | -2.19 |
合计 | 22.41 | 22.41 | 0.00 |
五、祁东县乡镇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一)耕地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结合建设用地调整方案、紧密结合土地整治规划重大项目的建设,对全县规划耕地进行局部调整。
现行规划到2020年,祁东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4460公顷,落实耕地总面积56890.86公顷;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目标调整为52610公顷,落实耕地总面积调整为55070.46公顷。
增加:本次中心城区外的17个乡镇规划调整完善因切块调出建设用地还原现状耕地337.64公顷。
减少:本次中心城区外的17个乡镇规划调整完善因建设占用共减少耕地509.51公顷。
表5-1 祁东县乡镇耕地保有量调整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 2014年耕地面积 | 本次调整完善耕地变化量 | 耕地保有量目标调整需考虑核减的耕地 | 修改后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 | 与现行规划目标对比 |
建设占 用耕地 | 建设用地调出还原耕地 |
金桥镇 | 3507.37 | 3471.41 | 11.74 | 27.21 | 62.84 | 3460 | -47.37 |
鸟江镇 | 1943.18 | 1877.18 | 56.94 | 0.00 | 36.24 | 1850 | -93.18 |
粮市镇 | 1488.64 | 1448.46 | 12.05 | 5.78 | 102.37 | 1380 | -108.64 |
河洲镇 | 2126.16 | 2160.34 | 29.99 | 42.46 | 78.63 | 2060 | -66.16 |
归阳镇 | 2753.81 | 2681.46 | 169.19 | 1.58 | 236.2 | 2350 | -403.81 |
过水坪镇 | 3248.57 | 3237.22 | 17.14 | 4.78 | 66.21 | 3170 | -78.57 |
双桥镇 | — | 2483.07 | 16.42 | 0.00 | 10 | 2290 | — |
灵官镇 | 2464.9 | 2498.33 | 0.10 | 7.98 | 152.78 | 2320 | -144.90 |
风石揠镇 | — | 2762.28 | 45.58 | 32.94 | 10 | 2630 | — |
白地市镇 | 3636.57 | 3685.96 | 43.17 | 12.19 | -44.41 | 3650 | 13.43 |
黄土铺镇 | 2185.5 | 2217.3 | 10.07 | 0.00 | -54.57 | 2230 | 44.50 |
石亭子镇 | 2234.82 | 2205.3 | 0.03 | 19.95 | -45.26 | 2300 | 65.18 |
官家嘴镇 | 1054.79 | 1012.02 | 0.51 | 10.41 | -45.31 | 1110 | 55.21 |
步云桥镇 | 3042.17 | 3032.42 | 12.47 | 48.06 | 17.76 | 3060 | 17.83 |
砖塘镇 | 2383.36 | 2417.62 | 0.40 | 8.88 | -108.16 | 2500 | 116.64 |
蒋家桥镇 | 2413.35 | 2410.19 | 9.67 | 58.00 | 111.68 | 2350 | -63.35 |
太和堂镇 | 4050.67 | 4024.61 | 47.67 | 26.58 | -10.42 | 4040 | -10.67 |
马杜桥乡 | 1041.38 | 988.41 | 11.62 | 9.52 | 119.28 | 920 | -121.38 |
凤岐坪乡 | 1380.17 | 1338.17 | 6.07 | 5.71 | 79.81 | 1300 | -80.17 |
城连墟乡 | 1864.99 | 1827.87 | 8.68 | 15.61 | -28.08 | 1900 | 35.01 |
合计 | — | 47779.62 | 509.51 | 337.64 | 747.59 | 46870 | — |
(二)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紧密衔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将1公顷以上、集中连片、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现有的易被占用的地力等级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优质耕地,以及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基本农田调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最大限度地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现行规划到2020年,祁东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6600公顷,落实基本农田面积46635.80公顷;规划修改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为46680公顷,落实基本农田面积调整为46733.75公顷。
增加:本次中心城区以外的20个乡镇共调入基本农田1522.45公顷,大部分分布在归阳镇、河洲镇、步云桥镇、双桥镇、太和堂镇等乡镇,主要为城镇周边和道路两侧的优质耕地。
减少:本次中心城区以外的20个乡镇共调出基本农田1795.49公顷,各主要分布在鸟江镇、归阳镇、过水坪镇、风石堰镇、白地市镇等乡镇。
表5-2 祁东县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现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 本次调整完善基本农田变化量 | 修改后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落实面积 | 与现行规划目标对比 |
调入基本农田 | 调出基本农田 |
金桥镇 | 3172.22 | 58.91 | 83.19 | 3145 | 3148.17 | -27.22 |
鸟江镇 | 1736.91 | 52.18 | 144.98 | 1643 | 1645.36 | -93.91 |
粮市镇 | 1209.21 | 51.03 | 97.12 | 1160 | 1162.86 | -49.21 |
河洲镇 | 1844.32 | 119.65 | 95.41 | 1870 | 1871.21 | 25.68 |
归阳镇 | 1938.47 | 156.87 | 158.10 | 1930 | 1935.99 | -8.47 |
过水坪镇 | 2901.27 | 52.91 | 102.38 | 2853 | 2854.14 | -48.27 |
双桥镇 | — | 136.36 | 52.26 | 2240 | 2240.26 | — |
灵官镇 | 2239.85 | 59.54 | 66.90 | 2235 | 2237.17 | -4.85 |
风石堰镇 | — | 53.23 | 148.04 | 2435 | 2436.12 | — |
白地市镇 | 3373.59 | 88.50 | 107.69 | 3360 | 3360.50 | -13.59 |
黄土铺镇 | 1989.12 | 90.20 | 76.58 | 2000 | 2002.76 | 10.88 |
石亭子镇 | 2012.76 | 47.52 | 42.10 | 2018 | 2018.11 | 5.24 |
管家嘴镇 | 890.98 | 38.93 | 30.72 | 896 | 898.75 | 5.02 |
步云桥镇 | 2588.65 | 107.88 | 140.23 | 2552 | 2554.04 | -36.65 |
砖塘镇 | 2153.68 | 40.92 | 63.49 | 2129 | 2130.65 | -24.68 |
蒋家桥镇 | 2130.19 | 109.54 | 59.11 | 2179 | 2180.12 | 48.81 |
太和堂镇 | 3484.94 | 166.13 | 147.44 | 3500 | 3502.22 | 15.06 |
马杜桥乡 | 614.36 | 32.56 | 74.63 | 579 | 579.72 | -35.36 |
凤岐坪乡 | 1207.56 | 22.29 | 69.89 | 1159 | 1159.75 | -48.56 |
城连墟乡 | 1689.00 | 37.29 | 35.22 | 1690 | 1690.95 | 1.00 |
合计 | — | 1522.45 | 1795.49 | 41573 | 41608.84 | — |
六、祁东县乡镇规划修改衔接情况
(一)与上级规划的衔接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金桥镇等2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与《祁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进行了充分衔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在上级下达目标控制范围内。
(二)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修改,规划编制技术单位与规划部门就此次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协调。修改后,城市规划和集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空间布局及发展方向上基本一致。
(三)与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协调
《祁东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能够确定具体用地范围的项目,将其用地纳入规划允许建设区,并在县域范围内平衡了用地指标。针对暂时不能确定具体范围的用地项目,在方案中也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并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衔接
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中“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互为基础、互为条件,两项工作统一方案编制,同步完成”的要求,祁东县认真组织协调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和“将城市周边、公路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同步编制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目前祁东县已初步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全县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466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入建设用地尽量避开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和优质耕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不会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造成影响。
(五)与生态红线划定的衔接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与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了充分对接,将县域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及生态公益林等各级各类生态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之内,区域内禁止开展与保护无关的一切建设活动,禁止工业生产、资源开发等。
此外本次规划修改,因地制宜的对各类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顺应自然地形地貌形态,按最大的适宜性安排各类用地,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园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集中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六)与其他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修改与林业“十三五”规划、交通“十三五”规划、水利“十三五”规划、环保“十三五”规划等进行了有效对接,将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